2020-10
延长账期是否损伤中小企业利益?破解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争议。
当前的市场是在竞争中不断完善的,出现的问题是在市场竞争中暴露出来的,因此想要解决也必须要从利益的角度解决。供应链金融之所以可以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所裨益,关键就在其不但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实现了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目的。
在现代供应链金融体系中,核心企业作为主要参与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核心企业在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架起了一座稳定的桥梁,使银行对供应链整体进行审核授信成为可能,也帮助了中小企业获得切实的融资便利。
但市场中却充满了对核心企业的质疑,市场中不少的人士认为供应链金融解决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本就是核心企业造成的,核心企业作为问题的制造者然后解决问题并从中获利,特别是部分核心企业在参与供应链金融都会延长之前的账期,这更加深了市场对供应链金融的误解,如果没有对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的原因进行分析,我们就很难得到一个客观、清楚的认知。
1、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局的起因
多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在阻扰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从金融机构层面,都在想解决这一问题,并且出台了各种政策、采取了多种工具,但都收效甚微。因为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这是由市场经济自由流动决定的必然。小微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劣势地位,使其具备极高的不确定性,因此小微企业融资有着风险大、成本高、效率慢、收益低等特点,金融机构作为经营主体趋利避害、控制风险无可厚非,解决不了风险、成本、效率、收益的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源就无法解决,因此传统金融机构自然会选择政府平台、国有企业、大企业等高信誉平台提供融资服务,这也是基于市场化的理智选择。
金融机构服务大型企业,无论在风险上、规模上、效率上、收益上、成本上都可以获得更大的优势。金融机构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救济机构,为了控制风险、获得更好的收益一定会把资源配置在效率最高、收益最多的客户和模式上。这也就造就了融资市场中“旱的旱死、涝旳涝死”的怪相,真正有实力的优质企业有着大量的融资渠道,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有着成本较低的资金,对银行的融资有需求但不一定急切,相反为了获得这部分高质量低风险的收益,很多银行都会主动寻求和优质企业的合作。而很多出于劣势地位的小企业,风险不确定、调研成本高、资金需求体量小,在一笔业务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还没有做尽调的成本高,自然难以获得银行额度青睐。
在当前,供应链金融虽然成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最佳的方案,但是这个方案想达到预期的效果无法摆脱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在信用、在效率、在成本。核心企业一般都是供应链顶层的大型优质企业,不管是业务规模、资金还是信用都具备优势,被各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认可。供应链金融所依赖的整体授信,其实就是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把自身的信用和金融资源传导到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核心企业则获得收益。
2、核心企业为何延长账期?
在当前市场上,对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最大的质疑在于,如果说供应链金融是为解决供应商因资金链紧缺的借贷需求,那么核心企业为何不直接缩短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期呢?核心企业一方面拉长账期,造成供应商因资金紧张的借贷需求,一方面又通过供应链金融在其中获利,参与供应链金融不过是左手倒右手,扩大自身的收益。
我们需要弄清楚一点,难道没有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就不会有账期了?当然不会,账期的存在是核心企业和供应链上中小企业博弈的结果,核心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获得账期稳定自身现金流,但他们也同样需要稳定的供货商,如果因为账期导致供应链上的合作商出现经营困难不得不频频更换合作商,一样会对核心企业的经营产生困扰。对于中小企业也同样如此,如果核心企业的账期对自己的经营产生了过大的干扰,无法解决,那中小企业也自然会选择与其他的和企业合作或调转枪头。因此,账期是商业博弈的结果,在供应链金融出现前账期就已经存在,而供应链金融,尤其是核心企业的参与,反而正在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那为什么核心企业在参与供应链金融时会延长账期呢?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其一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增加了运营成本。其二,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增加了自己的经营风险。其三,核心企业想通过供应链金融获得更多的利益。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的动机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融资,主要是基于成本和风险、利润考虑的,如果对供应链整体有益,在解决供应链中小企业问题的同时可以为自己博得收益,核心企业才有参与的动力。
3、延长账期是否会损害中小企业利益?
根据现有的市场资料我们可以发现,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有两个方案,方案一是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后,所有的供应商都会把账期延长,供应商想尽快拿到钱只能去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那融资;方案二,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后,供应商两种结算方案,一是供应商不融资,结算方案还是按照之前的约定不变,二是供应商融资,结算方案中的结算账期拉长。
两个方案中,在现实中绝大部分核心企业是采用第二个方案,采取第一个方案的不多。采取第一个方案的核心企业,其实是强迫供应商采取供应链金融的模式,直接导致供应商的利益受损,确实是违反公平原则。
在第二个方案中主要从供应商融资的可获得性和融资成本两个角度来考量,在融资过程中,融资的效率和便捷性也是非常重要的考量标准。在核心企业不做供应链金融的时候,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看着虽然是好资产,但是没有核心企业的高度配合,这块资产很难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即使是有一些胆大的金融机构愿意承接,融资成本也非常高并且存在效率慢、手续繁杂等问题,更多的还需要另外抵押和担保。而核心企业参与的供应链金融利用科技工具,完全可以实现高效、成本低、手续简便的融资。
核心企业延长账期供应商的融资成本问题也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应收账款不能拆分流转的模式,第二种模式是现在比较流行的电子应收账款拆分流转的模式。
两种模式核心企业的供应商承担的成本是不一致的。第一种情况,核心企业延长账期的成本都要转嫁到一级供应商来承担。核算成本主要看延长账期的时间比之前结算账期的对比长多少。第二个情况核心企业采用可以拆分可以流转的电子应收账款,那么成本核算就要复杂的多。
如果一级供应商拿到电子应收账款不再流转,直接到核心企业融资,其实是和第一种情况是一样的成本核算办法。如果供应商拿到电子应收账款再流转给自己的供应商,把电子应收账款流转出去的供应商相当于直接拿到了现金,因为货币也是媒介是一种支付工具。流转的次数越多越广,就越可能流转到买方是低信用卖方想融资,融资又困难的情况,随着流转的次数多时间长,电子应收账款的期限也会越来越短。这就形成了接受并能够流转出去的所有供应商从原来的有账期变成没有账期,信用低想融资的供应商就可以持有没有到期的电子应收账款到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平台融资,获得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融资,这其中核心企业获得了金融收益、接受流转电子应收账款的供应商获得了现金,在这个模式下,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都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并不会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
4、结语
当前市场对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的质疑,其实是源于对理想化市场的憧憬,事实上,在商业经营中矛盾、对立、妥协、和解都是司空见惯的,最终的利益是商业的导向。
此前为何如此多的的政策、如此多的金融工具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帮助有限?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这些工具都没能满足参与方的利益,或者说利益和风险不成正比。我们当前的市场是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的,出现的问题是在市场竞争中暴露出来的,因此想要解决也必须要从利益的角度解决。供应链金融之所以可以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所裨益,关键就在其不但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实现了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目的。
在现阶段,核心企业的参与是供应链金融模式得以持续的基础之一,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中小微型企业成为了利益共同体。因此,核心企业在参与供应链金融时需要从中取得平衡,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帮助中小企业经营,助力整个供应链的迭代升级,这不但是供应链金融长期的发展目标也是核心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